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关于征集“百名优秀学子”图集材料的通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丰富与强化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文化建设,展现学校(科学院)育人成果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学校(科学院)现决定整理编辑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百名优秀学子图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工大校友,含:军工时期的胶东工业研究室、胶东工业学校,中专时期的山东省轻工业学校、山东银行学校、大学时期的山东轻工业学院、齐鲁工业大学等各个时期培养的所有校友。
二、原则
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得到所在单位及行业认可,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典型性,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
三、具体标准
工科: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等;
文科: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等、省级二等奖以上。
1、企业界(符合其中之一者)
(1)省部级以上荣誉者:劳模、企业家、优秀党员等;
(2)省部级自然、社会科学二等奖(前三位)。
2、党政干部(符合其中之一者)
(1)厅局正职级领导者;
(2)厅局级副职领导者,且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者,或获省部级二等科研奖(前三位)者。
3、金融系统(符合其中之一者)
(1)厅局级正职领导人;
(2)享受国务院特贴者;
(3)厅局级副职领导人,且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者,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第3位)者。
4、学校、科研单位(符合其中之一者)
(1)厅局级正职领导人;
(2)享受国务院特贴者;
(3)教授级博士生导师;
(4)副教授级硕士生导师,且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奖(第2位)者。
四、具体要求
1、提供一份个人简介(不多于500字),主要包括个人简历主要获奖情况等。
2、提供毕业时与现时或退休时照片扫描件(原图)各一张。
3、提供省部级以上荣誉、科研奖证书扫描件(原图)2—4份。
4、提供以上个人材料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6月23日。
5、请符合标准的校友将个人材料发到指定邮箱:xyh@qlu.edu.cn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可联系齐鲁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辉、刘莉莉
联系电话: 0531-89631819,15069108988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