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友服务队2015-2016学年度先进团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部)学生会:
为了更好的规范校友工作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各院(部)之间的凝聚合力,进一步推动校友工作服务队的工作的有力开展,提高和激发广大校友服务队成员以及各院(部)的积极和主动性,根据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服务队评比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度“校友工作服务队优秀团体”、“校友工作服务队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部)校友工作服务分队及其队员,各服务分队以院级为单位。
二、参评条件
校友工作服务队优秀团体:
1、积极主动承担各项校友活动的学院;
2、对于校友工作服务队中的各项活动积极踊跃参加的学院;
3、合作发展处分配给各学院的分属任务的完成程度;
4、其他的考勤工作。
校友工作服务队优秀个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对校友工作服务队的建设有突出贡献以及各种校友工作活动积极踊跃参加;
3、做事认真负责,具有奉献担当精神,主动帮老师分担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充分得到老师的认可。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评选前期
2、审核
对各学院(部)所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所有候选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合作发展处与校友工作办公室老师进行评分。
合作发展处与校友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各学院(部)以及所有候选者进行评分评比,通过的学院和个人,合作发展处将授予“校友工作服务队优秀团体”称号和“校友工作服务队优秀个人”称号。
特此通知
合作发展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